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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0 浏览量: 字号:A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促进技工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技工院校产业学院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探索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联合办学模式,建立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与我省主导产业相契合的优势特色专业,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一体化实践实训平台,建设一体化师资培养机制,服务行业企业人才培养、技能提升、项目攻关和技术改造,促进就业创业;打造特色创新和标志成果等。项目建设周期两年。

(二)技工院校重点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立专业(群)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打造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教学实训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打造标志性成果等。项目建设周期两年。

(三)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领专业内涵建设,开发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培养一体化教师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职业能力竞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两年。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产业学院应有相对独立的场所,面积不少于0.5万平方米,实习实训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0.3万平方米。

2.申报产业学院所办专业应高度契合地方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有2个以上常设高级工专业,一体化教学的专业不少于50%。

3.申报学校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素质优良,师生比不低于1:20。申报产业学院一体化教师不少于专业教师总数的60%,专业带头人在全国或全省业界具有较强影响力。

4.申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层次学生占比不低于50%,年培训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人次。毕业生当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8%。

5.申报产业学院与3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各专业均有3家以上合作企业,企业对合作情况和毕业生的评价较高。

(二)重点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群)具有专业优势或区位优势,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发展特色,与我省“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或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相互支撑。

2.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好,办学规模达到相应要求,即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不少于800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

3.申报专业(群)师资力量雄厚,一体化教师比例高,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教学理念先进,广泛开展一体化教学,深度开展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成效明显。

4.在专业(群)领域广泛开展社会培训,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开发、技术服务等技术项目,学生留赣就业比例高。

5.申报特色专业须已连续招生3年以上,且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0人;申报重点专业群的核心专业须已连续招生3年以上,且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0人,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不少于500人。

(三)工学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设领衔人1人、团队成员一般3-6人,由学校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结构合理,40岁以下青年教师不低于50%,其中来自企业的管理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人。申报名师工作室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条件

申报学校在校生规模需达到相应要求,即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不少于800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

2.领衔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技工教育事业,业务精湛,教学行为规范,教学成果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

(3)达到人社部《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一级一体化教师的相关条件要求。

(4)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在职业技能竞赛、教学能力竞赛、技工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或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大赛前3名或国家级前6名;担任过市级技能竞赛裁判长或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担任过国家级一体化师资培训班的主讲教师。

(5)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开发省级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1项以上;主持技工教育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1项以上;获得省级以上技工教育教学、教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正式出版本专业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在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主编正式出版专业教材视同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3.成员条件

(1)学校成员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在技工教育教学岗位上从教3年以上;达到人社部《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三级以上一体化教师的相关条件要求,参与过一体化课程的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能有效指导学生一体化课程学习和顶岗实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近3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

(2)企业成员条件

所在单位应为积极支持、参与技工教育工作,与工作室所在学校长期保持校企合作的企业;企业人员应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或过硬专业技能的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够代表所在企业参与工作室工作。

三、项目绩效

(一)产业学院项目绩效(项目完成后须达到以下目标)

1.对接我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促进新专业的开发和新职业的发展,实现新行业、新产业、新岗位与新职业、新专业、新课程的协同发展,开发新专业1个以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开展研讨活动1次以上。产业学院80%以上专业制定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标准,80%以上专业课程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方案,深入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共同开发各类教学资源5个以上。产业学院专业年均招生人数提高15%以上,在校生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占学制教育规模总数的比例在70%以上。

2.学院企业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合作企业等优质资源,产业学院建设1个以上功能集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实训实习基地。对照企业标准,建设3个以上校内生产性实训场地。

3.建设联合技能工作室等技术攻关合作平台,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产业学院每年与企业共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产品设计开发、成果转化等1项以上。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年均人数达到产业学院学生数的1倍以上。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比例达到产业学院毕业生总数的70%以上。

4.开展高水平技能大赛工作,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不少于5人次。就业创业指导教育覆盖产业学院学生比例达90%以上。毕业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证率达到100%,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5.实施一体化师资培养计划,与企业共建2个以上教师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一体化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85%以上。教师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不少于3人次。

6.产业学院各方职责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运行顺畅,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产业学院运行管理水平高。

(二)重点特色专业(群)项目绩效(项目完成后须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新专业开发和老专业更新,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匹配,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开展专业建设研讨活动1次以上。每个专业群至少与10个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专业(群)中80%以上的专业实施了工学一体化教学,形成了以工作任务为引领,工作过程为导向,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一体化课程体系。每专业半数以上的专业课程自主开发了相应的学材(或工作页)、操作手册或教学辅助材料。适合线上教学的专业课程(或内容)半数以上建有线上教学资源。

3.校企共建一体化师资队伍,有由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能大师组成的企业专兼职教师队伍,来自企业或具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达20%以上。建立以专业素养和实践动手能力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工学一体化教师不少于专业教师的70%。教师在人社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不少于3人次。

4.校企共建实训实习教学基地,新增具有鲜明岗位情境特色的校内工学一体化实训场地2个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3个以上。

5.校企共育高素质技能人才,建立校企共同育人机制,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群)年均招生人数提高10%以上,毕业生在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体系范围内证书取证率达到90%,就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重点特色专业(群)在校生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占学制教育规模总数的比例在70%以上;技工学校重点特色专业(群)毕业生就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人数占升学人数70%以上。开展高水平技能大赛工作,培养的学生在人社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不少于5人次。

6.开展多元社会服务,参与企业生产技术与产品的创新,每年承接企业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1项以上。面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年社会培训人数为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数1倍以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专业(群)毕业生留赣比例65%以上。

7.取得1项以上特色创新、标志性成果,或形成1个以上典型案例,并广泛推广和交流,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三)工学一体化名师工作室项目绩效(项目完成后须达到以下目标)

1.学校广泛开展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60%以上主干专业制定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实施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专业60%以上专业课程制定一体化课程方案,自主开发学习工作页占比达50%。

2.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技术标准、工作体系、发展动向等方面的研究,参与指导技能竞赛团队训练和备战,指导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人社部门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省市各级技能大赛中获得前6名以上成绩。

3.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学校主干专业深度校企合作企业数量达到每专业3家以上,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艺改革和技能培训,承接或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开发、技术服务等2项以上。

4.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或全国技工院校交流推广。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研究1项以上,或在省市开展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专项培训等讲座1次以上。

四、项目申报

各技工院校每类项目限申报1个,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制度建设等支持保障措施;

3.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申报学校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以“学校+项目名称”文件夹命名,发送至13576183384@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实行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制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学校要制定本校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建本校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研究制定配套制度,落实配套经费与自筹经费,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建设与管理需要。项目建设学校应在建设期内按期完成申报材料确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和指标,建设过程中一般不作大的调整。

(三)项目建设资金包括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周期内,省财政按产业学院300万元/个、重点特色专业(群)100万元/个、工学一体化名师工作室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技工院校管理处 甘冀曼   

联系方式:0791-86386377

附件:1.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2.重点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3.工学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4日